發布時間:2023-05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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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商標轉讓期間,商標的使用權仍然屬于原有的商標持有人,但是,在商標轉讓過程中,雙方可以協商約定商標的使用事宜。因此,商標轉讓期間可以使用商標,但需要在轉讓協議中明確約定使用范圍和方式。
商標轉讓期間,商標的使用范圍取決于雙方的協商和約定。一般來說,在商標轉讓協議中,轉讓人會明確規定商標使用的范圍和方式,包括使用的地域范圍、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范圍等。在商標轉讓協議中約定的范圍內,受讓人可以合法使用商標,但超出約定范圍的使用將會侵犯轉讓人的權益,需要雙方再次協商解決。
商標轉讓期間,商標的使用方式也需要在轉讓協議中明確約定。一般來說,商標的使用方式包括直接使用和授權使用。在商標轉讓協議中,轉讓人可以選擇直接使用商標,也可以授權受讓人使用商標。授權使用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,例如受讓人需要支付使用費用等。
在商標轉讓期間,雙方需要注意以下事項:
(1)商標轉讓協議需要書面簽署并加蓋公章;
(2)商標使用范圍和方式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約定;
(3)商標的轉讓需要進行變更登記,變更登記完成后,商標使用權才能轉移;
(4)商標轉讓期間,轉讓人仍然需要對商標的品質和售后服務負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