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撤三的依據
商標是否使用;注冊人是法人還是自然人;注冊地址是否一致;是否有經營資質。
是商標還是保護性商標。如果申請撤銷的商標是注冊人主營業務所在類別上的商標,則撤銷可能性較低;如果是注冊人在非營業范圍上注冊的防御性商標,則撤銷可能性相對較高。
二、申請撤三的條件
連續三年不使用的;自行改變注冊商標及其注冊信息的。
根據法律規定,對商標局撤銷或者不予撤銷注冊商標的決定,當事人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。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。
三、申請撤三的技巧
以誰的名義申請;申請撤銷的商品項目;撤三申請的時間。
正常情況下,商標會被駁回,駁回復審過程中撤三結果不能審結的,可以向商標評委書面請求中止審理,等待撤三結果確定后再做出審理。
四、申請撤三的流程
1、申請人提交申請。
2、商標局受理。
3、注冊人按期提交使用證據。
4、提出撤銷復審申請。
五、遭遇撤三的舉證
1、近三年的商標宣傳材料。
2、銷售發票、銷售合同、企業招牌、加盟許可合同。
3、近三年銷售范圍,銷售額說明,銷售發票復印件、納稅申報證明等。
4、近三年的廣告宣傳費用統計(請加蓋公章)。
5、相關媒體對企業的報道、采訪等材料。
6、企業參加各類展會、推介會等公開了使用商標的證明。
7、帶有商標標樣的產品質檢報告。
8、帶有企業商標標識的資質證明及所獲榮譽證書。
9、單一的商標使用證據。
六、商標撤三的注意事項
1、申請人在提交申請前應查詢該撤銷商標的注冊情況,以該商標的現注冊人情況填寫《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申請書》。
2、申請人應按照《商標法實施條例》的規定,在撤銷理由中說明被申請商標連續三年不使用的有關情況。
3、申請撤銷注冊商標,應當自該商標注冊公告之日起滿3年后向商標局提出申請。
4、當事人對商標局做出的決定不服的,可以在收到撤銷決定之日起15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。
商標撤三是打擊他人惡意占有商標資源的直接手段,也可幫助掃清自己商標注冊的障礙,避免商標資源浪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