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有消費者稱,自己網購了一臺“格力”空調,收貨后發現商品包裝上的品牌竟是“木各力”,并且空調配備的銅管居然是鋁管表面鍍了一層銅。視頻顯示,該產品監制方為木各力凌達電器(佛山)有限公司。
消費者溝通時,商家一再表示此產品為正品,于是消費者無奈發起了7天無理由退貨,目前商家已經收到退貨,但拒絕為消費者退款。
天眼查App顯示,“木各力”商標已被多家公司及自然人申請注冊,國際分類包括燈具空調、科學儀器、金屬材料等,當前商標狀態均為無效。涉事公司木各力凌達電器(佛山)有限公司于今年4月28日注冊,至今成立僅1個多月,其法定代表人為鄭宇斌,注冊資本僅10萬人民幣。
值得一提的是,許多知名家電品牌都曾被申請“山寨版”商標,包括“美白勺”“三每爾”“長蟲工”“海人言”“木公下”等,其中多數商標申請已被駁回,處于無效狀態。
事實上,現實生活中,類似“特侖蘇”碰上“特倫特”、“康師傅”撞見“康帥傅”的詼諧故事不斷上演,這種“碰瓷”知名商標的亂象,屢見不鮮。這不僅侮辱了消費者的智商,更觸及了法律的紅線。
一旦“碰瓷”出了事故,被訴侵權的銷售方時常會叫委屈,認為自己銷售商品的商標與他人注冊的商標只是“相像”,并不是完全相同,不屬于侵權。
但根據《商標法》的相關規定,銷售與注冊商標近似商標的商品,容易導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的,也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
業內人士認為,關于眼花繚亂的“傍名牌”現象,對于經營者來說,要注意在日常經營過程中一定要正確、規范使用商標,避免出現“傍名牌”、“搭便車”等侵權行為。同時,品牌方也要及早做好商標布局與商標監測工作,全面維護品牌權益,避免因商標問題使企業蒙受損失。而對于消費者來說,則要睜大眼睛,具備一些維護自己權益的基本常識。“比如一臺電視只賣幾百塊,稍微具有常識的人都應該能夠分辨。光看價格就能確定是假貨,而且肯定是劣貨,畢竟幾百塊錢連塊合格的屏都不夠。” 來源華商報